发放2003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合格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3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已经公布,现将有关于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的公告,2003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的合格分数线为:英语:成绩60分且试卷二18分;日语:成绩60分且试卷二15分;建筑学:成绩60分且快速设计60分;其他科目:成绩60分。

二、《合格证书》领取办法:1、学位授予单位是广东省的考生请于2月23日后到资格审核学校研究生院(处)领取;2、学位授予单位是外省的考生请于2月21-22日到现场报名点领取,具体地址:广州市五山华南理工大学2号楼北座2楼会议室、 深圳市南油路深圳大学研究生楼。请通过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携带身份证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办理领取证书手续。

三、考生可通过声讯电话16881030查询成绩,要求复核成绩的考生,须在2004年2月10日之前通过手机短信提出复核申请,具体办法见本主页的《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统考和在职攻读硕士学位联考成绩查询办法的通知》,也可到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的网站(http://www.cdgdc.edu.cn/kwb/sms2003.html)查询,逾期不再受理。

 
 
学位办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 邮编:510080 电话:020-37627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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