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及 学士学位授予学科、专业情况的通知

各学位授予单位:
    为加强对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及其授予学士学位学科、专业的管理,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有关通知精神,请将1995年1月1日至2005年6月30日期间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及其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科、专业,已是学士学位授予单位的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学科、专业基本数据于6月30日前报我办。报送的材料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及学科、专业情况统计表(附件1)和数据库软盘(信息标准见附件2)各一式两份。


附件: 1、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及学科、专业情况统计表
          2、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及学科、专业统计信息标准

 

二OO五年六月八日

 

 

 
 
学位办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 邮编:510080 电话:020-37627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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