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做好第十次博士、硕士学位
授权审核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位授予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进行第十次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学位[2005]14号)的精神,第十次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已正式启动。为做好我省第十次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学习领会第十次学位授权审核工作有关文件的精神
各学位授予单位要从科学发展观的高度,认真学习领会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2005]14号、[2005]15号、[2005]16号、[2005]19号、[2005]20号文的有关精神,通过申报,促进学校学科结构的调整优化,进而促进学校学科建设的健康发展,努力满足国家和广东省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人才培养的需要。
二、紧密结合国家、广东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学校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做好有关申报工作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2005]14号文指出,第十次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要着力调整学位授权的学科结构和层次结构,积极推动新兴学科、交叉学科的建设和发展,优先发展农业、林业、水利、地质、矿产、石油、交通等行业的相关学科。《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明确提出大力进行产业结构调整,优化提高第二产业,加快发展第三产业,切实加强第一产业,大力发展信息技术、生物技术、光机电一体化和新材料等高新技术产业,壮大发展电子信息、电器机械和石油化工三大新兴支柱产业,改造提高纺织服装、食品饮料和建筑材料三大传统支柱产业,培育发展汽车、医药、造纸、环保等一批有潜力的产业。经过“十五”的建设和发展,都取得了很大的成绩。根据广东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将仍然是我省“十一五”计划的重要内容,其核心是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为此,要大力推进自主创新,大力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的高新技术产业,有选择地发展重化工业尤其是装备工业、原材料工业,加快发展低能耗、低污染、大就业为特征的现代服务业。因此,各学位授予单位要根据国家目标和广东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根据自身发展的定位以及学科建设与发展的规划,进一步提高认识,厘清思路,分清轻重缓急,认真有序地组织好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的申报工作,注重内涵建设,保证质量。
三、加强领导,坚决抵制和制止各种不正之风
各学位授予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转发国务院学位办关于采取措施保证2005年学位授权审核工作顺利进行的通知》(粤学位[2005]8号)的精神,严格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第十次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有关通知规定的程序组织申报,我委将按照《关于委托省级学位委员会和军队学位委员会进行第十次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学位[2005]16号)的要求,加强领导,严格把关,把审核工作的重点放在合理调整和优化学科结构上,确保质量,坚决抵制和制止不正之风对申报、审核工作的影响和干扰,以保证我省申报、审核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五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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