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2-2016年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总结和2017年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2012年我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实施以来,取得显著成效,有力地促进研究生教育质量的提升。为总结项目实施的经验做法,进一步加强项目的管理,更好地促进研究生教育的综合改革,经研究,决定开展2012-2016年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的总结工作和2017年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目的是探索新形势下研究生教育规律,更新研究生教育观念,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重要举措。通过项目实施工作的总结,进一步总结研究生教育的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充分展示项目实施的成效和亮点,及时促进优秀成果及创新教育模式的交流推广,大力推进全省研究生教育的综合改革,全面提升研究生人才培养质量。
  二、项目的总结工作
  (一)范围。省教育厅下达的2012-2016年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
  (二)程序。一是培养单位进行总结。各单位对开展的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工作总结,并形成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应包括项目实施的总体情况、突出成效、典型案例以及可推广的创新教育模式等,篇幅不超过4000字。二是推荐优秀项目。在总结基础上,各单位向省教育厅推荐有工作亮点的优秀项目(具体要求见附件1)。每个培养单位可推荐名额:学术论坛1项,暑期学校1项,教育改革研究项目2-3项,示范课程建设项目1项,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2-3项,其他项目1-2项。
  (三)成果汇编。省教育厅将从各单位推荐的项目中,组织专家遴选部分优秀项目进行汇编,并形成《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成果汇编》,在全省推广展示。对入选汇编的优秀项目进行通报,并作为今后下达的立项项目名额的重要依据。
  三、2017年项目申报
  (一)范围。所有研究生培养单位均可申报。项目类型包括:研究生学术论坛、研究生暑期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其他项目。
  (二)条件及名额。具体见附件2。
  (三)程序:本次申报按照学校组织评选推荐、省教育厅组织审核认定的程序进行。推荐项目须在校内公示7天以上。 省教育厅对推荐的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审核通过的项目发文公布。
  四、其他要求
  (一)认真组织。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这次项目总结和今年项目的申报工作。对不能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材料组织工作的单位,将在今后的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认定工作中扣减指标限额。
  (二)材料要求
  1、各培养单位务必于10月15日前以正式公文形式,报送以下材料纸质版到省教育厅研究生教育处,逾期不再受理。1、2012-2016年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的工作总结(单位)、总的立项情况及成果统计表(单位)、推荐的每个优秀项目简介(项目,要求见附件1);  2、申请认定的2017年项目汇总表和各类项目申请书各1份。除报送以上材料电子版外,还需将推荐的各类优秀项目图片一并发至gdedu_xwb@126.com。
  3、本通知所需表格不随文下发,请自行到省教育厅网站下载。

  联系人:朱文博,杨立群;电话:020-37628091

  附件:1、2012年-2016年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优秀项目要求
     2、2017年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条件及名额
     3、相关表格下载

广东省教育厅
2017年9月13日

 
 
学位办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 邮编:510080 电话:020-37627742
本网站由games38-365365和广东省教育信息中心制作维护。
保留所有权利,未经允许不得复制、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