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度第一学期学位授予信息年报工作的通知
粤学位办〔2015〕2号
各学位授予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2014/2015学年度第一学期学位授予信息的通知》(学位办〔2014〕41号)和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度第一学期学位授予信息年报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2014〕144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省2014/2015学年度第一学期学位授予信息年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4/2015学年度第一学期学位授予单位信息年报报送内容及范围: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2月28日期间授予的所有博士、硕士和学士学位信息。报送内容包含文字材料和电子数据两部分:
1、文字材料:
各学位授予单位将本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签署的学位授予人员的学位授予、撤销决议(含名单),学位授予信息总体情况汇总表。
2、电子数据:
各学位授予单位通过“学位授予信息报送(备案)系统(以下简称“学位报送系统”)”完成电子数据的报送备案。系统地址:http://www.chinadegrees.cn/xxnb”。
电子数据包含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有关学位授予、撤销决议(含名单)的扫描件(PDF格式)。第二部分是指学位获得者相关信息的数据库,数据库的采集标准结构及内容字段必须严格按照《学位授予信息年报数据结构及代码手册》(2014版,可在“学位报送系统”的“系统帮助”栏目下载)。
二、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的学位授予信息通过 “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进行报送(系统登录入口:“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地址:http://www.chinadegrees.cn 。首页左侧的“电子工作平台”)。
三、为更好的发挥学位授予信息的服务功能,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的通知要求,自本次学位授予信息报送工作起正式实行学位信息实时报送,即学位授予单位须在每次授予学位后30日内将相应学位授予信息报送备案。也可根据学位授予的实际情况进行多次报送,具体工作方案详见附件1。
四、“学位信息报送系统”将于2015年1月1日正式开通。对于2014年9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授予的学位,各学位授予单位应于2015年1月31日前完成相应的信息报送工作;对于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2月28日期间授予的学位,各学位授予单位应按照实时报送的要求在学位授予后的30日内完成相应的信息报送工作。
五、为了保证学位证书网上查询工作的顺利实施,年报报送的电子数据库涉及到学位获得者学位证书内容(含电子照片)的,必须与实际颁发的学位证书上填写的信息一致。学位报送系统中提交的电子照片一律采用数码照片,不得采用扫描照片,且必须与学位证书上粘贴的照片一致。学位授予单位将学位获得者电子照片汇总后通过“学位报送系统”上传至数据中心。若因二者不一致,导致学位证书网上查询结果不准确,由此给学位获得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学位授予单位承担。对于没有实施备案、备案信息不全(包括无电子照片的)或明显有误、学位证书填写或颁发不符合学位委员会有关要求的,将无法提供学位证书网上查询服务。对符合上网查询要求的学位授予备案数据将在上报完成后30天内提供上网查询。
六、请各学位授予单位将学位信息报送工作归口学位主管部门统一管理,无学位主管部门的统一由研究生院、处(部)负责管理,本科院校由教务处负责管理。认真总结2013/2014学年度第二学期学位授予信息报送工作的经验,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工作程序。本着对学位获得者负责、对国家统计数据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加强对学位授予信息的资格审核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报送数据信息完整、真实、有效,按时保质的完成学位信息报送任务。对于报送数据不规范、不准确、未能按时完成学位信息报送工作的单位,我办将给予通报。
七、为提高系统的安全性,“学位信息报送系统”采用“账号密码+动态口令”双重验证机制。各有关单位的用户名和密码不变,动态口令将通过教育部学位中心发放的令牌获取。为保证“学位信息报送系统”及学位授予信息的安全性,请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令牌及账号的保管与使用。
八、为保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联合印发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学位〔2014〕5号)文件精神,我省将继续开展硕士学位论文的抽检工作。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在做好学位授予信息报送工作的同时,一并做好硕士学位论文全部电子文件及汇总数据表等材料采集汇总上报工作,具体要求见附件3。
本次学位授予信息年报报送工作的截止日期为2015年4月10日,请各学位授予单位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在规定的日期内完成该项工作。并以本单位正式文件形式附上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学位授予决定一式2份由学位主管部门统一报送至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高教大厦916房。并报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工作总结一式1份,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至chenjie@gdedu.gov.cn。
联系人: 陈 劼
电 话:(020)37628043
邮 编: 510080
附件:1.学位授予信息即时报送(备案)及上网查询工作方案
2.2014/2015学年度第一学期学位授予信息情况汇总表
3.学位论文电子文件上报具体要求
games38-365365办公室
201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