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广东省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粤教研函〔2014〕7号

有关学位授予单位:
  为加强研究生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培养,进一步提高我省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根据《关于实施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 提高研究生创新能力的意见》(粤教科〔2007〕59号),省教育厅和省学位委员会决定继续开展广东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现将2014年广东省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论文范围
  参加2014年广东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的学位论文,主要为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在我省学位授予单位获得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在2008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获得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如确属优秀且未被评为广东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有校外3名同行导师联名推荐,也可参评。在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获得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如确属优秀且未被评为广东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有校外3名同行导师联名推荐,也可参评。
  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前已获得副高级以上职称(含副高级)的作者所撰写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已参加过广东省优秀学位论文评选的学位论文,以及涉密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不得参加评选。
  二、推荐办法
  各学位授予单位参加2014年广东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指标详见一览表(附件14、15),自评及推荐论文篇数一律不得超过下达的评选指标。各学位授予单位应认真组织审核和评选,对论文的规范和学术不端行为应进行严格把关,自评结果或初评结果须在校内公示7天以上。对有学位论文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学位授予单位,将取消有关学位论文的参评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
  三、材料报送要求
  报送的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
  (一)纸质材料。
  1.各学位授予单位所报送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必须是国家图书馆、学校图书馆存档原文或其复印件。请用双面打印或复印后装订。
  2.参加评选的学位论文除外国语言文学(学科代码:0502)外,均应以中文撰写。外国语言文学的论文若用中文以外的文字撰写,还须再报送该学位论文不少于博士5000字、硕士3000字的详细中文摘要。
  3.广东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及有关证明材料,须装订成册,并与相应的学位论文夹放在一起。
  4.作者、指导教师简况表装订在一起。
  5.广东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
  6.需专家联名推荐方能申报的学位论文所填写的《专家联名推荐表》。
以上纸质材料各单位均只需提交一式1份。非自评单位请于2014年10月31日前将纸质材料寄(送)到省学位办。自评单位除上述材料外,每篇论文还需附上专家评议意见和专家名单(姓名、单位、职称、所在学科),请于2014年11月28日前寄(送)到省学位办。
  (二)电子材料。
  1.学位论文原文(PDF格式)。
  2.学位论文推荐表(WORD格式)。
  3.非中文撰写的外国语言文学学位论文中文摘要(WORD格式)。
  4.学位论文作者简况表(WORD格式);
  5.汇总数据库(DBF格式)。
  以上电子文档须严格按照命名规则(见附件13)命名,请各单位登陆“广东省优秀学位论文申报评选系统”(http://202.116.224.27:8001/)提交,非自评单位网上提交时间为2014年10月28日至10月31日,自评单位网上提交时间为2014年11月25日至28日,各有关单位登录系统的原用户名及密码不变。各单位应确保所提交的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的一致性。
  (三)材料内容。
  1.各学位授予单位在推荐参评学位论文时,应注明参评学位论文属于“基础研究类”或“应用基础研究类”。“基础研究类”论文,突出原始创新,激励研究生在本学科前沿从事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类”论文,突出服务需求,激励研究生从国家、区域或行业重大需求中,提炼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科学问题开展研究。
  2.推荐表中最多只能填写5项已经公开发表或审批的代表性成果;各项成果均应与学位论文内容密切相关,并能反映学位论文水平,且为攻读期间及获得学位后一年内获得;成果若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证明材料须提供刊物封面、目录、学术论文复印件及文献收录检索证明;若为公开出版发行的专著,只须提供封面和版权页复印件;若为审批后的奖励或专利,只需提供获奖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与之无关的其余材料一律不要提供。
  3.推荐单位要准确填写推荐表中各项成果的查询信息,确保按此查询信息能查询到相应成果,以便于专家评议时核查。若提供的查询信息不准确,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推荐单位自负。
  4.报送的学位论文应由单位保密委员会根据国家有关保密规定进行认真审查,并盖章确定其内容不涉密且可在互联网上公开评审并全文公示,无保密委员会的单位可盖单位公章代替。
  四、其他事项
  《广东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试行)》、《广东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试行)》已作修订并将于近期印发。请各学位授予单位按照2013年调整后的广东省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办法(参见粤教研函〔2013〕15号文件)组织实施今年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

  联 系 人:杜燕华、吴华明;
  联系电话:(020)37626916、37628978;
  电子邮件:xwb912@163.com。

  附件:1.广东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
     2.博士学位论文作者简况表
     3.博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简况表
     4.广东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
     5.广东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汇总数据库结构说明
     6.广东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
     7.硕士学位论文作者简况表
     8.硕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简况表
     9.广东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
     10.广东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汇总数据库结构说明
     11.非中文撰写的外国语言文学学位论文其中文摘要格式
     12.校外同行专家联名推荐表
     13.电子文档命名规则
     14.2014年广东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指标一览表
     15.2014年广东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指标一览表

广东省教育厅
201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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