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召开广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会议的通知
粤教研函〔2014〕3号
省直各有关单位,各学位授予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及全国研究生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全面深化我省研究生教育改革,经省政府领导同意,定于7月15日上午在广州召开广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会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会议主要内容
总结和交流我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经验,动员部署推进我省研究生教育改革,全面提升我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水平。
二、会议时间和地点
会议时间:7月15日上午9:00-11:30。
会议地点:省教育厅19楼会议室(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高教大厦)。
三、会议议程
(一)大会发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中山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州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代表,每人发言时间8分钟);
(二)省教育厅厅长罗伟其同志做全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报告,并对下一阶段工作做部署动员;
(三)省政府领导讲话。
四、参加会议人员
(一)省直部门:省政府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府研究室、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外事办、省国资委、省社科联、省商务厅、省知识产权局负责同志各1人。
(二)全省具有研究生培养资格的高校校长(或书记)、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校长、研究生处(院、部)负责人,每校3人;其他学位授予单位(含学士学位授权高校、军队院校、党校及其他科研机构)各1人;有经省教育厅批准立项的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的高校,遴选1个建设成效较好的示范基地并代为邀请其派代表1人参会(参会回执由高校统一报送)。
五、会议报名及报到
请各单位于7月14日中午12:00前,将会议回执(见附件)传真至省教育厅研究生教育处,非广州地区参会人员请在回执上注明是否在广州住宿。广州地区参会人员不安排住宿。
7月14日住宿报到时间:15:00-20:00,报到地点:广州三寓宾馆骏晖楼1楼大堂(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三育路23号);7月15日大会报到时间:8:00-8:50,报到地点:省教育厅19楼会议室。
因省教育厅没有空余停车位可供参会人员停放车辆,请自行安排好车辆停放或人员接送事宜。
联系人:梅淑宁,电话:020—37628271,传真:020—37627742。
附件: 广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会议回执
广东省教育厅
201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