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备案的通知

粤学位函〔2014〕12号

有关普通高校:
  根据《games38-365365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暂行办法》(粤学位〔2014〕2号)精神,从2014年起,我省已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普通高等学校自行审核本校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已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独立学院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由举办高校负责审核。games38-365365经对有关高校上报的96个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基本信息进行确认,现予以备案公布(见附件)。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的通知》(教高〔2012〕9号)、《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整理审核汇总表>的通知》(教高〔2013〕3号)精神,个别学校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名称及学位授予门类发生调整变化的,今年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可按当年经教育部备案或同意审批设置专业名称、学位授予门类授予学位,也可按新调整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名称一致)、学位授予门类授予学位。各高校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如遇到疑问或困难,请及时报省学位办。
  请各有关高校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有关文件精神,不断加强学科建设和学位管理,改善培养条件,提高本科教育水平,保证学士学位授予质量。我委将在适当时候开展对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的评估和检查工作。

  附件: 2014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备案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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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6月4日 

 
 
学位办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 邮编:510080 电话:020-37627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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