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学位函〔2014〕1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工作的通知》(学位〔2013〕37号)精神,在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限额推荐的基础上,我办组织专家对申报2013年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进行了公开答辩评审。经专家评审,拟推荐42个专业点增列为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15天,从2014年1月29日至2014年2月12日。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和申报单位可凭用户名和密码(另行告知)登录公共邮箱xwb6916@163.com 查阅。在公示期内,如发现有关高校材料不实或作假等问题,可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向省学位办提出异议。提出异议的材料应包括异议高校名称、异议内容、具体证据等,提出异议者须署真实单位名称、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如果是单位提出异议,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20)37626916,传真:(020)37627742。
电子邮箱:xwb912@163.com。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邮编:510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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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