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教研函〔2013〕16号
各有关高等学校:
学科建设是高等学校建设的根本与核心,也是体现高等学校办学特色和办学水平的重要标志。为进一步提高我省高校重点学科建设水平,引领和带动我省高等学校学科建设整体水平,提升我省高等教育的整体实力,按照《广东高校“南粤重点学科提升计划”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现就编制第九轮广东省重点学科建设方案及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建设改革方案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重点学科建设方案的编制
编制重点学科建设方案,是省重点学科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提高省重点学科建设水平和建设效益的重要保证。我厅于2012年12月公布的第九轮广东省重点学科(包括攀峰重点学科67个、优势重点学科112个、特色重点学科61个、重点培育学科6个),均需按照《广东高校“南粤重点学科提升计划”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编制建设方案(2013-2018年)。各重点学科应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学校整体发展规划,按照人才成长和学科发展规律,结合自身建设发展的基础,精心谋划、充分论证,在建设方案中明确建设目标、建设任务和具体措施。各重点学科建设方案的编制提纲见附件1。
二、各高校重点学科建设改革方案的编制
高等学校是重点学科建设的责任主体。有关高校应进一步提高对重点学科建设工作的重视,对照新阶段新形势下我省高等教育发展的新要求,深入分析制约本校重点学科建设成效的关键问题,在此基础上统筹制订本校重点学科建设改革方案,提出本校重点学科建设的资源统筹和配置方式,以及促进学科交叉融合的机制和措施,进一步完善本校重点学科建设的制度设计,优化重点学科建设发展的环境和氛围。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建设改革方案的编制提纲见附件2。
三、有关要求
各重点学科的建设方案和有关高校的重点学科建设改革方案将作为今后创新强校工程建设成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其编制工作应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做到科学合理、目标明确、思路清晰、内容翔实、重点突出。
各重点学科的建设方案经学校审核后,连同学校的重点学科建设改革方案各一式2份,于2013年11月30日前报送省教育厅研究生教育处,电子文档同时发送至baoyuwu@163.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高教大厦916室(邮编:510080);联系人:吴宝榆,电话:020-37627223,传真:020-37627742。
附件:1. 广东省重点学科建设方案(2013-2018年)编制提纲
2. 广东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建设改革方案(2013-2018年)编制提纲
广东省教育厅
201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