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学位办〔2013〕35号
各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广东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作者资助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粤教研〔2010〕1号,下称《管理办法》),为加强广东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作者资助项目的管理,保证有关项目的实施进度和质量,经研究,我办决定对2010年立项的广东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作者资助项目开展结项验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10年立项的广东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作者资助项目,均需进行结项验收。2011年立项的广东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作者资助项目,如已经完成建设任务、达到验收标准的,也可申请结项验收。
二、验收方式
项目所在单位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对照有关立项项目的申请书,组织专家(专家组不少于5人)进行验收,我办对通过单位验收的项目进行审核,对通过审核的项目颁发结项证书。
三、验收材料
各有关单位验收后需向我办提交汇总表(附件1)、广东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作者资助项目总结报告书(附件2)、相关证明材料以及专家验收意见(附专家名单)等,验收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13年9月30日前报送我办,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635280504@qq.com。
四、其他事项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该项工作,严格制订验收工作程序,安排专人跟进有关项目的验收情况。需要延期验收的项目,应向我办提交书面申请,说明原因及延期验收的时间,否则视为验收不合格。
联系人:杜燕华、吴华明,电话:020-37626916、37628978,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3号广东省学位办912室,邮编:510080。
附件:1.广东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作者资助项目结项验收汇总表
2.广东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作者资助项目总结报告书
games38-365365办公室
201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