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广东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作者资助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

粤学位办〔2013〕35号

各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广东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作者资助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粤教研〔2010〕1号,下称《管理办法》),为加强广东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作者资助项目的管理,保证有关项目的实施进度和质量,经研究,我办决定对2010年立项的广东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作者资助项目开展结项验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10年立项的广东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作者资助项目,均需进行结项验收。2011年立项的广东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作者资助项目,如已经完成建设任务、达到验收标准的,也可申请结项验收。
  二、验收方式
  项目所在单位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对照有关立项项目的申请书,组织专家(专家组不少于5人)进行验收,我办对通过单位验收的项目进行审核,对通过审核的项目颁发结项证书。
  三、验收材料
  各有关单位验收后需向我办提交汇总表(附件1)、广东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作者资助项目总结报告书(附件2)、相关证明材料以及专家验收意见(附专家名单)等,验收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13年9月30日前报送我办,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635280504@qq.com。
  四、其他事项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该项工作,严格制订验收工作程序,安排专人跟进有关项目的验收情况。需要延期验收的项目,应向我办提交书面申请,说明原因及延期验收的时间,否则视为验收不合格。
  联系人:杜燕华、吴华明,电话:020-37626916、37628978,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3号广东省学位办912室,邮编:510080。

  附件:1.广东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作者资助项目结项验收汇总表
     2.广东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作者资助项目总结报告书

games38-365365办公室
2013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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