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及专业申报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
粤学位办〔2013〕9号
各有关高校:
根据《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试行办法》(粤学位〔2006〕2号),为做好2013年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及专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和专业的范围
凡经国务院及教育部批准建立的普通高等本科院校和设置的本科专业,按照教育部关于大学本科教学计划的原则规定,于2013年有第一届本科毕业生,可提出新增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及增列为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的申请。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和专业,须得到省学位委员会批准后才能开展学士学位授予工作。
二、材料报送
今年申报工作将继续采用网上报送材料的办法进行,广东省新增学士学位授权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将于2013年3月4日正式开通受理。
(一)拟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的普通高校,应经本校学术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报送如下材料:
1.学校自评报告(含学校基本情况、办学特色与条件、存在问题与对策等)一式15份;
2.《广东省普通高校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简况表》(见附件1):学校下载WORD文档填报后上传至申报系统,并将提交系统后生成的PDF文档打印一式15份;
3.《广东省普通高校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简况表》(见附件2):由各学校二级院系下载WORD文档填报后上传至申报系统,并将提交系统后生成的PDF文档打印一式15份,各专业申报帐号由所在院校负责分配。
4.广东省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汇总表:由各学校直接在申报系统中生成并打印一式2份;
5.本科专业批准文件复印件一式2份;
6.各项管理、考核制度,拟实施的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汇编)1份。
(二)已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普通高等学校,拟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经本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按第二条第(一)点的3、4、5报送材料,材料份数各为一式2份。
(三)已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独立学院,拟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经本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报送如下材料:
1.《广东省独立学院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简况表》(见附件3):由各学校二级院系下载WORD文档填报后上传至评审系统,并将提交系统后生成的PDF文档打印一式2份,各专业申报帐号由所在院校负责分配。
2.广东省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汇总表:由各学校直接在申报系统中生成并打印一式2份;
3.本科专业批准文件复印件一式2份;
(四)上述材料请一律用A4纸双面打印,报送的纸质版材料需与网上提交的版本相一致。有关附件材料请在games38-365365办公室网页下载,网址:http://www.ouer35.com。网上受理及纸质材料报送时间为2013年3月4日至15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申报材料网上公示
请各有关高校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填报申报材料,并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客观性和准确性。games38-365365办公室将对经形式审查的申报材料进行不少于10天的网上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或投诉将交予专家委员会进行甄别与审定。
四、结果公布
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及授予专业的评审结果,将于5月底公布。
五、其他
请各有关高校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高度重视,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精心组织,做好新增学士学位授权申报评审工作;请各举办院校协助独立学院做好有关工作,加强监督和指导。同时,严肃评审纪律,坚决制止不正之风对评审工作的影响和干扰。
附件:1.广东省普通高校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简况表
2.广东省普通高校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简况表
3.广东省独立学院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简况表
4.XX学校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自评报告(参考提纲)
games38-365365办公室
201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