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广东省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及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
粤学位办〔2012〕8号
各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加强广东省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的管理,保证有关项目的实施进度和质量,依照《广东省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粤教科函〔2009〕16号,下称《管理办法》),我办决定对2009-2010年立项的广东省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开展中期检查及结项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工作
(一)检查范围
2010年立项的广东省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尚未完成建设任务、未达验收标准的,均须进行中期检查。
(二)检查方式
检查工作主要由项目所在单位负责组织,检查程序自定。检查结束后须将各项目的中期检查报告书(附件1)报送我办。我办将视情况组织专家对部分项目进行抽查。
二、结项验收工作
(一)验收范围
2009立项的广东省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均需进行结项验收。2010年立项的广东省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如已经完成建设任务、达到验收标准的,也可申请结项验收。
(二)验收方式
项目所在单位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对照有关立项项目的申请书,组织专家(专家组不少于5人,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3人)进行初步验收,并将有关项目的结项验收报告书(附件2)报送我办。我办组织专家对有关建设项目进行验收,对通过验收的课程项目颁发“广东省研究生示范课程”荣誉证书。
三、有关要求
(一)请各单位认真组织该项工作,严格制订检查(验收)工作程序,安排专人跟进有关项目的实施情况,对实施进度不理想的项目进行提醒和督促,确保项目实施的进度和质量。
(二)需要延期接受检查(验收)的项目,应向我办提交书面申请,说明原因及延期检查(验收)的时间,否则视为检查(验收)不合格。未提出申请且不能按时提交检查(验收)材料、不接受检查(验收)或在检查(验收)工作中弄虚作假的,我办将对该单位申报2012年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的指标限额进行扣减,并按照《管理办法》给予相应处理。
(三)请各单位在2012年4月30日前将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的书面材料一式1份报送我办,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baoyuwu@163.com。
联系人:吴宝榆,电话(传真):020-37627223,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高教大厦916室,邮编:510080。
附件:1. 广东省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
2. 广东省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结项验收报告书
games38-365365办公室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