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审核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
粤学位办〔2012〕5号
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试行办法》(粤学位〔2006〕2号),为做好2012年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专业的范围
(一)凡经国务院及教育部批准建立的普通高等本科院校和设置的本科专业,按照教育部关于大学本科教学计划的原则规定,于2012年有第一届本科毕业生,可提出增列为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的申请。
(二)在2011年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审核中确定为暂行学士学位授予权的专业,可提出增列为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的申请。
二、材料报送
今年评审工作将继续采用网上评审的办法进行,广东省学士学位授权审核系统(以下简称“审核系统”)将于2012年3月1日正式开通受理申报。
(一)拟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的普通高校,应经本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报送如下材料:
1.广东省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见附件): 由各高校二级院系下载WORD文档填报后上传至审核系统,并将系统生成的PDF文档打印一式2份,各专业申报帐号由所在高校负责分配。
2.广东省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汇总表:由各高校直接在审核系统中生成并打印一式2份。
3.本科专业批准文件复印件:一式2份。
(二)上述材料请一律用A4纸双面打印,有关附件材料请在games38-365365办公室网页(http://www.ouer35.com)下载。网上受理及纸质材料报送时间为3月1日至15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结果公布
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的审核结果,将于5月底公布。请各有关高校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精心组织,确保评审材料的真实性、客观性和准确性。同时,严肃评审纪律,坚决制止不正之风对评审工作的影响和干扰。
附件:广东省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简况表
games38-365365办公室
二○一二年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