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广东省新增审计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申报材料、审核办法及审核结果进行公示的通知
粤学位办〔2011〕24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新增审计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工作的通知》(学位〔2011〕22号)精神,华南师范大学申请新增审计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通过了专家委员会的审核,现将华南师范大学《新增审计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申请表》、《广东省2011年新增审计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专家委员会审核办法》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5天,从2011年6月20日至6月24日。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广东省新增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公示平台”(http://202.116.48.120:8080/)查阅。
如对公示材料存在疑问或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我办提出,提出异议的内容应包括异议内容、具体证据等,并请签署真实姓名、单位名称、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等,如果是单位提出异议,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省学位办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邮编:510080,
联系电话(传真):(020)37626916;
E-mail: xwb912@163.com。
games38-365365办公室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