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1年度广东省高等学校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名单的通知

粤学位办〔2011〕15号

关于公布2011年度广东省高等学校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名单的通知

有关学位授予单位、有关市教育局: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委托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对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进行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学位办〔1997〕2号)精神,我办对省内高校申请在广东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进行了认真审查。现将广东省高等学校2011年度登记备案的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名单(见附件)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办班单位必须按照国务院学位办和我办有关文件的要求,明确向学生宣布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性质。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是为在职人员进修、提高业务水平的一种教学形式,不与授予硕士学位挂钩。课程成绩合格者,只能颁发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
  二、各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本通知的要求,加强对课程进修班工作的领导和管理。要根据办班教学计划的安排,选派合格教师前往办班地点授课,确保授课的时数和质量。
  三、办班名称统一定为“研究生课程进修班”,不得出现“硕士学位”字样。
  四、办班收费要根据我省一般教育收费标准确定,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五、凡未获同意登记备案的单位,不得以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或硕士学位课程进修班及类似的名义进行招生和办班活动,更不得举办涉及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学位的办班活动。
  六、每年度11月30日前,各办班单位需将本单位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基本情况(办班个数、各专业招生人数、收费标准、教学及管理工作情况)书面报告我办,对不按要求上报办班情况的单位,我办将不受理其第二年的办班申请。

  附件:2011年广东省高等学校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登记备案名单

games38-365365办公室
二○一一年五月十七日

 
 
学位办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 邮编:510080 电话:020-37627742
本网站由games38-365365和广东省教育信息中心制作维护。
保留所有权利,未经允许不得复制、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