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省统考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的通知

粤学位办〔2011〕11号

各有关高校:
  为做好2011年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省统考现场报名确认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确认及汇总工作
  (一)现场确认时间在2011年4月中旬开始,现场确认具体时间由各院校情况自定。考生应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现场确认。只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办理验证、照相、缴费及确认等相关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
  (二)考生的报考资格及考试语种按照《关于做好2011年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省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学位办[2011]5号)文件相关规定。资格不符的考生将得不到考试成绩,后果由对其进行资格审查的现场确认点和考生本人负责。
  (三)请各院校于2011年4月23日前将本考点的考生信息等以下材料提交我办。
  1.刻有考生的信息数据库和图像信息库光盘一式两份;
  2.2011年考场情况统计表一份(由系统自动生成);
  3.试卷申请单。
  各院校在提交上述材料前应仔细核查,确保各项内容准确无误。所有提交的书面材料必须加盖本单位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公章。
  二、资格审查及信息采集工作
  (一)考生持网报编号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各院校现场确认点根据考生的网报编号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通行证为其办理相关手续,当场拍照并通过公安部第一研究所授权生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鉴别仪核验考生所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报名信息,采集考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照片。同时,向考生发放《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条例。
  (二)各现场确认点必须严格核对考生的报考信息和应试语种,非外语类专业成人本科生的应试语种为其所学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公共外语语种,外语类专业成人本科生的应试语种为其所学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第二外语语种。
  (三)省外高校考生参加我省成人学位外语统考,须由本地办学依托单位按照《关于省外高校函授站参加2011年广东省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外国语统考进行登记的通知》(粤学位办[2011]1号)文件要求进行登记。我省仅接受在广东省教育厅审核同意并登记备案的外省(市)各类教育机构函授站(教学点、远程教育中心等)的考生参加本次考试。
  (四)考生当场核对打印出来的《报名情况登记表》(含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和现场拍摄的照片),并认真阅读相关内容后,仔细检查,核实无误,签名确认。如果有误,及时修改。经现场确认后考生本人签字的信息,一律不得更改。
  (五)《报名情况登记表》由各院校报名点一一对应收齐,报名结束后由院校主管部门存档。
  (六) 各报名点、考点在现场确认和考生入场验证等环节中,须使用经公安部门核准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鉴别仪器,对考生所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认真鉴别,严防替考发生。
  (七)现场确认环节采集的考生照片和二代身份证照片将同时打印在准考证以及考生座位贴签上。各报名点、考点须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加强检查、认真核对。
  (八)现场采集考生图像依照公安部居民身份证制证用数字相片技术标准(GA461-2004)。

  附件:1.考生图像采集标准参考资料

广东省学位办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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