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八轮广东省重点学科总结工作的通知
粤教研函〔2011〕6号
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全面总结第八轮省重点学科建设的成效和经验,系统分析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为第九轮省重点学科的评选和建设做好准备,我厅决定开展第八轮省重点学科总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结工作的范围
我厅于2007年4月公布的第八轮广东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包括一级学科重点学科、二级学科重点学科、二级学科重点扶持学科共174个学科)和2007年5月公布的广东省高等学校扶持学科(共6个二级学科),均需开展总结工作。
二、总结的主要内容
总结工作主要对照各有关高校于2007年编制的《第八轮广东省重点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2007-2010年)》,总结如下方面的内容:
(一)主要研究方向取得的进展和突破;
(二)学术队伍建设;
(三)人才培养,特别是研究生的培养;
(四)国内外主要学术交流与合作;
(五)条件建设,特别是教学科研基地建设;
(六)标志性的成果;
(七)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
(八)建设资金的投入及使用;
(九)规范化管理。
有关高校应根据第八轮广东省重点学科建设总结报告提纲(附件1)的要求,全面总结本校各省重点学科于建设期内(2006年1月至2010年12月)在上述九个方面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客观分析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形成书面总结报告,并填写第八轮广东省重点学科建设成效汇总表(附件2)。
有关高校应在本校各重点学科自我总结的基础上,全面总结学校整体在开展第八轮省重点学科建设以来取得的成效和亮点、重点学科建设对提高学校教学科研水平以及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所起的作用、重点学科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方面内容,并形成书面总结报告。
三、材料报送的有关要求
(一)需要报送的材料包括:
1.第八轮广东省重点学科总结报告(分学科);
2.第八轮广东省重点学科建设成效汇总表(分学科);
3.××大学(学院)重点学科建设总结报告(格式自定);
总结材料的正文请用四号仿宋字编辑,A4规格纸,每页30×30汉字,双面印刷。材料1和材料2合并装订,材料3单独装订。请各有关高校于3月30日前将以上材料各一份报送我厅(研究生处),电子文档发送至baoyuwu@163.com。
(二)本次总结工作将作为第九轮省重点学科评选的重要参考。各有关高校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落实,上报数据务求准确无误、有据可查。上报材料中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请作去密处理后再上报。
(三)联系人:吴宝榆,联系电话:020-37627223,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高教大厦916室,邮编:510080。
附件:1.第八轮广东省重点学科总结报告提纲
2.第八轮广东省重点学科建设成效汇总表
广东省教育厅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