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9年广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粤学位办〔2009〕37号
各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经过学校申报、专家评审、省教育厅和省省学位委员会批准,2009年共立项广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62项,其中重点项目11项,面上项目34项,自筹项目17项。为保证有关项目的实施进度和质量,依照《广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粤学位办〔2009〕35号),我办决定对2009年广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面上项目和自筹项目开展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工作的组织
检查工作主要由项目所在单位负责组织,检查程序自定,项目检查组专家不少于3人。
我办委托广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秘书处负责审核有关项目的中期检查表,并视情况组织专家对部分项目进行实地抽查。
二、检查截止时间
请有关单位于9月20日前将各项目的中期检查表(附件1)、中期检查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各一份,报送广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秘书处,同时发送电子版至x_anzh@163.com。
三、检查要求
(一)请各单位认真组织该项工作,严格检查程序,如实填报检查结果。
(二)需要延期接受检查的项目,培养单位在报送材料时,应向我办书面说明原因及延期检查的时间,否则视为检查不合格。
(三)对检查、抽查不合格的项目,要求限期整改;对伪造材料的项目将予以撤销立项,取消项目负责人三年内申报同类项目的资格。
四、其他事项
(一)面上项目和自筹项目研究时间为1年,自2009年12月算起。已经完成研究任务的项目,可填写项目结题验收表(附件3)。
(二)广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秘书处联系人:郑桦;办公电话:020-85228321;办公地点:暨南大学行政办公楼419房。
附件:1.广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表
2.广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
3.广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表
games38-365365办公室
二○一○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