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研究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工作进行全面清理的通知

粤学位办〔2010〕7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在各培养单位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2009年我省研究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工作总体进展顺利。全省共完成研究生新生学籍注册24330人,毕业研究生学历注册11669人。但由于教育部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下称“学信平台”)于年中进行了维护更新,工作要求有所变化,加上部分培养单位研究生学籍学历管理岗位进行了人员调整,影响了工作的延续性,造成目前仍有部分在校研究生没有注册学籍、部分毕业研究生没有注册学历。为进一步做好我省研究生的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工作,现要求对2009年及以前的研究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籍注册
  (一)在校研究生的学籍补注册。各培养单位应全面检查在校研究生的学籍注册情况,如发现尚未注册学籍的在校生(含港澳台研究生),应在核实其录取合法性的基础上尽快按规定要求做好学籍注册数据文件并备齐相关证明材料,于4月1日前以正式文件报送我办协助注册。
  (二)新生学籍查询。2009年的新生学籍注册工作已经结束。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暂行办法》的要求,凡是2009年录取的新生都要到指定网站(全国普通高校新生学籍查询系统,http://xjxl.chsi.com.cn/)上查询、确认自己的学籍情况。如不能查询到学籍信息的,则表明未取得国家认可的学籍,应尽快与所在单位联系沟通、妥善解决,否则毕业时将无法进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有关培养单位学籍管理部门应尽快将此项工作具体布置到各院系,做好政策宣传和技术支持工作,并汇总处理有关的反馈和疑问。学信平台上各培养单位的2009级新生学籍查询进度须在5月31日前达到100%。
  (三)在校生学籍信息修改。各培养单位应对拟于2010年毕业的研究生学籍信息与实际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核对检查,如存在学籍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如姓名、身份证号、专业等相关信息发生变更),请于5月31日前按规定程序予以修改更正,为即将进行的学历注册工作做好准备。
  二、学历注册
  在此前的学历注册工作中发现有部分毕业研究生由于当年的录取数据缺失(主要是提前攻博、2000年以前入学的博士生、2008年以前入学的港澳台研究生等)、考生号重复等原因造成无法按常规途径注册学籍、学历的情况。各培养单位应对毕业研究生的学历注册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如有类似的尚未注册学历的毕业研究生,请于4月1日前按规定格式要求做好其学历注册数据,连同录取名册等相关证明材料报送我办,由我办审核后报送教育部处理。
  三、其他事项
  研究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是一项十分严肃和重要的工作,在打击假文凭、规范办学行为、维护高等教育声誉、保护学生权益等方面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各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把研究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作为年度常规性工作筹划安排,建立健全研究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工作制度和办事程序,落实责任制,加强对学籍管理和学历注册工作的领导和监督。有关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暂行办法》、《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文件以及学信平台的相关操作流程和要求,确保及时、准确、规范地完成有关数据和信息的上传和报送,切实做好研究生的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工作。
  联系人:陈劼、吴宝榆;联系电话:020-37628043、020-37627223;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高教大厦916室。

二○一○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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