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09年广东省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粤教科函〔2009〕15号
各有关普通高校:
根据《关于实施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提高研究生创新能力的意见》(粤教科〔2007〕59号)以及《广东省“211工程”三期研究生创新培养计划实施方案》(粤教科〔2009〕30号),为全面实施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促进研究生课程教学模式和教学手段创新,进一步提升我省研究生培养质量,我厅决定实施2009年广东省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现将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与申报限额
2009年广东省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的申报面向全省普通高校的理学类和工学类研究生课程。其中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可申报4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可申报2项。
二、立项限额与资助经费
2009年广东省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拟立项10项左右,每项资助经费约10万元。
三、申报要求
有关高校应对申报项目进行精心遴选和组织,对照《广东省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认真填写《广东省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申请书》(附件2),由学校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汇总并填写《广东省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1)后,于2009年11月13前报送至省学位办(纸质文件一式七份,电子文档一份),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高教大厦916室,邮编:510080。联系人:吴宝榆,电话(传真):020-37627223,电子邮箱:baoyuwu@163.com。
附件:1. 广东省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推荐汇总表
2. 广东省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申请书
广东省教育厅
二○○九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