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广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粤学位办〔2009〕35号

各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教育厅、games38-365365《关于实施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提高研究生创新能力的意见》(粤教科〔2007〕59号)的精神,深入实施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规范有关项目的实施与管理,我办制定了《广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反馈我们。

  附件:广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

二○○九年八月三十一日

 
 
学位办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 邮编:510080 电话:020-37627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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