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广东省10所院校为新增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
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审核批准,我省今年有9所普通高校和1所军队院校为新增法律硕士等类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具体名单如下:
单位名称 |
新增专业学位类别 |
中山大学 |
口腔医学博士 |
暨南大学 |
临床医学博士 |
南方医科大学 |
公共卫生硕士 |
口腔医学硕士 |
华南师范大学 |
法律硕士 |
工商管理硕士 |
艺术硕士 |
汉语国际教育硕士 |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
法律硕士 |
汉语国际教育硕士 |
汕头大学 |
工商管理硕士 |
公共卫生硕士 |
广州大学 |
体育硕士 |
艺术硕士 |
广东商学院 |
工商管理硕士 |
星海音乐学院 |
艺术硕士 |
军事体育进修学院 |
体育硕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