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第八轮广东省重点学科进行中期检查的通知

粤教科〔2009〕43号

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加强对我省重点学科建设的跟踪和管理,总结经验,找出问题和差距,及时调整建设内容和进度,更好地推进我省重点学科的建设和发展,我厅决定对第八轮省重点学科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范围
  我厅于2007年4月公布的第八轮广东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包括一级学科重点学科、二级学科重点学科、二级学科重点扶持学科共174个学科)和2007年5月公布的广东省高等学校扶持学科(共6个二级学科),均需进行中期检查。
  二、检查的主要内容
  本次检查将主要对照各有关高校于2007年编制的《第八轮广东省重点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2007-2010年)》,检查如下方面的内容:
  (一)主要研究方向取得的进展和突破,以及标志性的成果;
  (二)学术队伍建设;
  (三)人才培养,特别是研究生的培养;
  (四)国内外主要学术交流与合作;
  (五)教学科研基础条件建设;
  (六)建设资金的投入及使用;
  (七)规范化管理;
  (八)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
  有关高校应根据第八轮广东省重点学科中期检查报告提纲(附件1)的要求,全面总结本校各省重点学科在建设期内(2006年1月至2008年12月)在上述八个方面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不足,形成书面总结报告,并填写广东省重点学科建设中期检查表(附件2)和广东省重点学科中期检查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3)。
  有关高校应在本校各重点学科检查总结的基础上,全面总结学校在开展第八轮省重点学科建设以来取得的成效和亮点、重点学科建设对提高学校教学科研水平以及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所起的作用、重点学科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方面内容,并形成书面总结报告。
  三、检查的程序
  (一)有关高校应积极动员和组织本校有关重点学科进行全面深入的自我检查,总结成绩和经验,分析问题和不足,在此基础上按要求填(编)写有关检查表格和总结报告。
  (二)我厅对学校报送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和分析,并酌情抽取部分重点学科进行重点跟踪,组织专家进行实地考察,听取有关重点学科负责人的汇报,针对学科建设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高校要高度重视,组织专门力量完成此项工作,认真对学科建设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的检查和总结。上报数据务求准确,有据可查。
  (二)需要报送的材料包括:
  1. 第八轮广东省重点学科中期检查报告(分学科);
  2. 广东省重点学科建设中期检查表(分学科);
  3. ××大学(学院)重点学科建设总结报告(格式自定);
  4. 广东省重点学科中期检查基本情况统计表。
  请各有关高校于6月30日前将以上1-3的书面材料各一式2份、1-4的电子文档各一份报送我厅科研处。
  (三)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020-37627223,电子邮箱:baoyuwu@163.com,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高教大厦916室,邮编:510080。

  附件:1.第八轮广东省重点学科中期检查报告提纲
     2.广东省重点学科建设中期检查表
     3.广东省重点学科中期检查基本情况统计表

广东省教育厅
二○○九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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