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 急 通 知

各有关高校:
  经学位中心评估处初步审查,有关高校上报的2009年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部分材料不符合有关规定(见附件),请按照以下原则修改:
  1.作者所提供的5项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和获得博士学位后一年之内获得的代表性成果,均按公开发表或授权公告日的日期为准,录用、申请、在研项目,或在获得博士学位后一年之后的成果均视为无效。
  2.所填专业技术职务为副教授及以上的需要注明是否在博士学位答辩后获得,否则不得参评。
  3.涉密问题审查需要加盖学校保密委员会章,无保密委员会的加盖学校公章。
  4.如不符合申请条件,请以学校名义来函说明原因并提出退出意见。
  请各有关高校于2009年1月4日前将更新的纸质材料一式一份统一寄(送)至省学位办,并将相应的电子文档发至xwbkw@gdhed.edu.cn。仅涉及缺少公章、签字的直接寄回纸质材料即可,无需替换电子文档。
  联系人:杜燕华,联系电话:(020)37626916,
  E-mail:xwbkw@gdhed.edu.cn。

games38-365365办公室
二○○八年十二月三十日

 
 
学位办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 邮编:510080 电话:020-37627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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