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2008年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
粤学位办〔2008〕42号
各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教育部学生司《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2008年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08〕103号,见附件,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2008级研究生新生继续进行学籍网上核对工作。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认真细致做好新生学籍网上核对工作。
请于2008年11月15日前将《通知》要求的附件2书面材料一式两份寄送至我办,电子文档一份传送至baoyuwu@163.com。
联系电话:020-37627223,传真:020-37627742。
附件:《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2008年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08〕103号)
二ОО八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