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专业学位总体设计有关调研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高校:
为配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做好专业学位总体设计有关调研工作,请各有关高校认真按照《关于开展专业学位总体设计有关调研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08]24号,附件1)要求,提出你校的建议和意见,并填写“广东省2005~2007年学位授予情况一览表”(附件2),于7月10日前寄送到我办。
Email:xwbkw@gdhed.edu.cn
附件:
1、关于开展专业学位总体设计有关调研工作的通知
2、广东省2005~2007年学位授予情况一览表
games38-365365办公室
二○○八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