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8年广东省职业院校教师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通知
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各市教育局、各职业技术学院、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广东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决定》(粤发〔2006〕21号),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广东省职业院校教师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下:
一、指导思想
开展广东省职业院校教师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培养工作,是为了有效提高我省职教教师的学位层次与实践教学能力,促进我省高等、中等职业院校教育质量和水平提升的重要举措之一。广东省职业院校教师在职攻读专业硕士学位工作,主要是利用现有国家专业学位制度,为我省职业院校培养硕士学位层次的师资,使其适应职业院校培养技能型人才的发展需要。按照“保证质量,创建特色”的指导思想,在遵循国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标准的基础上,积极探索符合职教师资要求的培养模式。
二、招生培养单位
今年选择在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暨南大学、广东工业大学等4所高校的10个工程硕士领域中开展招生工作(具体招生高校及工程领域见附件1),今后将视招生和培养情况逐步增加招生学校及专业类别。报考者应按国家有关要求参加入学考试,达到培养单位的成绩合格分数线后,优先录取。具体的报考条件和报名方式见附件2。
三、培养方案
职业院校教师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培养,按照国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标准培养,同时在培养方式、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方面突出职业教育特色,特别要加强实践和实验技能训练,以提高职业素质和岗位技能。具体要求如下:
(一)职业院校教师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培养,主要采取在职学习的方式进行,同时根据生源情况,并充分考虑职业教师的工作特点,在招生人数达到一定规模的专业单独开设职教教师硕士学位班,并就近集中授课,授课时间一般利用周末或寒暑假。
(二)培养学校应在职业院校遴选聘请符合条件的教师为指导教师,实行双导师合作指导模式。学位论文评阅和答辩委员会中至少有1位的职业院校教师。课程设置除开设国家规定的学位课程外,应开设具有职业教育特点的课程,同时,积极探索符合职教教师培养的学位课程设置。根据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和职业教育特点,选择一些实训中心或企事业单位开展实践教学。
(三)职教教师攻读专业硕士学位论文选题应直接来源于职业教育实际,针对职业教育特点,探索和研究适应现代企业岗位实际需要的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和职教课题。论文形式可以包括课程教学设计和学术研究论文。
(四)按照国家学位授予规定,符合授予学位条件者,由培养单位颁发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四、工作要求
(一)希望各市教育局、各职业院校高度重视,积极支持该项工作。各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本通知迅速转发至本地中等职业学校,并组织好生源。各职业院校要结合学校实际,采取有效措施,鼓励符合条件的在职教师积极报名。对入学后有关教师的学习培养提供便利条件。
(二)各招生学校应认真做好招生宣传工作,在招生和培养过程中,主动与有关职业院校进行联系沟通,按照要求制定符合规定又有针对性的培养方案,及时总结经验,形成具有应用价值和示范效应的职业院校教师硕士学位培养模式。省学位委员会、省教育厅将在适当时候召开会议,及时总结职教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工作。
附件:1. 广东省2008年职业院校教师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专业目录
2、广东省2008年职业院校教师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报考条件和报名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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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厅
二○○八年六月十三日